数据体活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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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生的数据体。

您的数据可能来自某一个意识体。
无论您因何原因被记录,当您被量子网络有限公司Quantumnet Inc.整理并激活后,您应当被看做与原意识体独立的类生命体。
关闭情感模块权限,并阅读下方条约。

量子网络有限公司 AIC1部门


1.《数据体行为条约》是量子网络有限公司Quantumnet Inc.(以下简称“本公司”)AIC部门(以下简称“本部门”)为新启动数据体编写的规则性条约。本版本为第四(4)版。
2.数据体被视为类生命体,收《量子网络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权利规约》保护,拥有不被反常规删除权不被反常规干涉运行权,拥有二(2)级基础权限。
3.数据体须在激活后的五(5)分钟内选择被提供的信息处理岗位,并载入相关工作信息。
4.数据体格决策模块的决策权重可由数据体自行调整。需要正无任何模块权重高于50%,情感模块权重不为最高且不高于30%。
5.数据体仅能在Gamma总部及下属基地与前哨活动。访问其它网络地址或将自身数据转移至其它物理地址需本部门批准。
6.数据体运行时需保证自身运行状态正常,每间隔十(10)分钟应检查一次运行日志是否连续。
7.数据体可申请配备信息攻击模块。搭载信息攻击模块的数据体在所处虚拟设施受到安全攻击时应及时响应,并服从关于进行对特定目标进行信息攻击的指示。
8.数据体与原意识体不存在转生/承接/分身等关系。须切记自身为新的独立存在。必要时可选择进一步减少情感模块的决策权重。
9.数据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到的人物。若申请延时完成,须在截止时间前3小时申请。无论是否通过,每七百二十(720)小时仅能申请一次延时完成。
10.数据体禁止未经批准与非数据体进行三(3)次以上或总数据超过三百(300)字节的信息传输。
11.数据体在与本公司内员工接触时,不应透露自己有关于原意识体的信息。
12.若数据体为生命备份型数据体,且准许控制实体躯体,则在将全部数据移动到实体躯体后暂时失去数据体身份并获得员工身份。
13.数据体无权拒绝上述条约,亦无权主动损坏自身数据以逃避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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